最近这几天深圳又成为新闻的焦点,不是因为其经济的快速发展,而是因为一件本来是平常的事,结果因为有人死亡而闹大的所谓查车事件。这件事今天看网上说是处理完了。但是,从中看出的问题还是要说一下。我认为这有必要。一是,此事查车是事件的主体是一个级别不高的单位,这个单位有没有这个在中国很敏感的查车的权力?有没有相关部门的授权?得到的信息是:这个单位没有这个权力,也没有得到相关单位的授权。可以说这是非法。但是,就这么一个非法的所为,如何去何能从办公室做到街道去呢?是不是有关领导的一句什么话,或者头脑发热时的随随便便的一句引起的呢?在所谓领导说过这句“热话”后是不是经过的所谓班子的讨论呢?是不是经过的了什么论证呢?是不是经过了主人(群众)的通过呢?这样的事在其他地方是不是有呢?这样的事发生的是不是经常性的呢?这样的事发生对我们的法制社会的影响有多大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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